1、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出庭作证,单位不能扣工资。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且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应给予证人相应的补助。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出庭作证,被视为参加社会活动,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扣发工资。
律师补充:
成为证人的条件: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特征的,具有不可代替性,因而绝额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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