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时限有限制,即是劳动争议调解的时限是十五日之内。法律上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人社部规定劳动争议调解时限15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将于明年1月1号施行。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如何构成的?又能否将劳动争议的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提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定》要求大中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而在小型企业也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那么,它的构成是什么?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翼介绍:
张翼:调解委员会的人由劳动者代表跟企业代表组成,企业的领导就可以作为企业的代表,比如董事会的人董事长、党委书记作为企业代表,这个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这个人数必须对等,企业代表的人数要跟企业劳动者的普通劳动代表要一样多才行。
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运生提到,从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我国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劳动争议的案件呈持续上升的态势。
其实,只要面对面,就有沟通的可能。同样在2008年,远在武汉的东风贝洱热系统有限公司就设立了这样的调解委员会,总经理韩力说,调解委员会可以及时反馈员工的诉求。
韩力:比如说员工的工作餐标准的调整,有的员工反映因为物价的变化,还有餐饮公司餐饮质量也有一些员工不满意地方的时候,我们就通过或者更换快餐公司,或者是调整餐饮标准给员工们更多的餐饮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明确提出了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时间表:15天。
张翼:原来我们知道劳动仲裁这个时间太长,很多人打官司浪费了很多的路费,比如说农民工三个月要不到钱他说我正在谈判。现在如果双方当事人双方都能同意延长就延长,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话,那在15日之内必须把这个调解就结束了。
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运生表示,在案件处理中,员工与企业间的矛盾最主要的是工资方面的,其实是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调解委员会的确能够将有些矛盾消化在企业内部,不至于使劳动者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及法院去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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