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劳动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工资报酬。即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如下。一,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等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工资计薪天数21.75×8小时乘以200%。
(二)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计算,小时工资标准等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乘以八小时乘以300%。另根据劳动法第9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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