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一、公司破产股票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会对其股票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也少有资产分给股东。
一、公司破产的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公司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普通债权。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
二、公司破产有以下几个程序:
1、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清算的企业;
5、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6、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
7、指定财产分配方案;
8、指定破产清算报告;
9、注册原破产企业的登记。
总之,公司破产后会对其股票进行破产清算,一般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需要先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公司所欠税款。
二、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后债务还需偿还吗
破产后债务还要还。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及其他财产组成,具体按如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债权。
清偿顺序为:
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1、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破产债务人自身,也可以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股东;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应当作出裁定,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3、由债权人向法院、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4、法院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可讨论重整方案、和解方案、债务清偿比例等事宜;
5、由破产管理人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6、无法重整或和解的,法院应宣告债务人破产;
7、破产管理人将债务人的资产变现,并分配给债权人;
8、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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