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举行发放执行款现场会,执行法官现场为来自天津及外地的原正安医药有限公司与正安医药药物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的68名工人发放了被拖欠近3年之久的工资,共计61.8万元。原正安医药公司一名职工代表公司全体职工为执行法官送上写有为民排忧,人民公仆八个字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张建美等68人是正安医药有限公司与正安医药药物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工,两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倒闭,拖欠张建美等68名工人2006年5月至9月的工资共计61.8万元。2006年9月,张建美等68名职工就公司拖欠劳务工资向津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发生法律效力后,义务人依然没有如期履行义务,于是68名权利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津南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由执行部门成立了专案执行小组开展执行工作,执行主管领导亲自指导、参与执行工作,执行法官迅速了解案情,寻找执结案件突破口。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查明,两家公司已经停产,法人代表下落不明,并且两公司在天津高院及另外三个基层法院均有被诉案件,公司财产包括所有房产、设备均已抵押给银行或被其他法院查封。由于被拖欠的工资没有着落,工人们心急如焚,矛盾随时可能激化。为稳定工人情绪,法官们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和协调沟通工作,对申请人讲明案件事实情况,使其理解、配合、支持法院工作,并依法对系列案件暂时中止执行。
不久前,法官了解到天津高院执行局已经对两公司财产评估、拍卖完毕,为统一协调处理诸多案件和保障68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津南法院及时向天津高院递交了请示报告,请高院依据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对津南法院68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劳务工资予以优先考虑。最终,在天津高院的协调下,61.8万元劳务工资及时划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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