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一般会被扣除
员工的旷工将根据雇主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旷工是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未经许可不参加工作,严重违纪。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曾规定:“员工经常无正当理由旷工,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被开除“在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地方劳动部门还规定,旷工一天将被扣除,即旷工一天,扣工资一天,再处罚一天。然而,这些规定已被废除。根据《劳动法》,旷工处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旷工扣薪、旷工扣薪两次、旷工扣薪三次。超过该日的部分为对员工的经济处罚。目前,企业是否有权对员工处以罚款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有人认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企业的罚款权没有法律依据,企业不能对职工罚款;;也有人认为《劳动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审[2001]14号),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已经公开,规定旷工处罚有效
旷工数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数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没有规定,但规定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除名和解雇,但最终的结果是没有劳动关系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制定自己的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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