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缺勤和辞职扣除培训费是否合法
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这里所说的培训是指“专项培训”“,主要用于提高员工某些技能的专业型培训,而不是在职培训。实践中,许多单位将新员工入职培训作为专项培训,不符合要求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如果工人违反服务期限协议,他应按照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业主提供的培训费用。雇主要求工人支付的违约赔偿金不得超过为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本条明确指出,雇主和雇员因违反培训服务期限而确定的违约赔偿金不得超过雇主提供的培训费用。换句话说,没有培训成本,违约赔偿金也无法确定
目前,关于培训成本是多少有很多争议。有些单位说,我为员工提供的培训使用他们自己的培训老师和设备。同时,我也在培训期间支付员工工资,这也有很多培训费用。这是有道理的。然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是保护雇主为工人培训支付的额外费用。即使没有培训,这些费用仍将用于培训本单位的教师、设备和工资。作为违约金计算的培训费用是不公平的。同时,这些费用的核算也存在一些困难,很难得到仲裁部门的支持
一般来说,能够纳入培训费用的,必须先有外部培训收费凭证。如培训公司提供的培训发票、外企提供的培训费用清单等。第二,外部培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属于培训费用,可纳入培训费用范围。当然,这些费用还必须有支出凭证。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工人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条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完成某些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与雇主的定期劳动合同: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雇主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工人的权利。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人工作。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应当指出,用人单位未违法的,劳动者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
通过引入小员工,我们可以理解,员工辞职时扣除培训费用通常是合法的。如果签订了协议,如果不是专业培训,一般不需要扣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lvba.com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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