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解雇员工只要和劳动者协商好就可以,不一定要提前固定的时间。下列情形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的;2、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工伤负伤,造成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也不能胜任的。
单位解雇员工须举证吗
市民经常能够在电视节目中看到,公司主管面对员工犯错时,往往会跳起来大吼一声“你被解雇了”。虽然有所夸张,但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却也并非没有。不过,劳动仲裁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任何公司因故开除员工必须举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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