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离职后多久把工资结算完的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离职不交接违法吗
员工提出辞职时,公司要开离职证明,不能妨碍员工争取下个工作。不过,员工辞职时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行,要跟公司办理交接,将手头的工作安排好,接着才能拿离职证明。不过,有些员工因为辞急工,或者被公司为难难以交接,那么就要确定不办交接是否可以拿到离职证明。
事实上,员工辞职,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不附带其他条件,所以公司如果以员工未交接为由不开离职证明,属于违反约定,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一)去找公司协商;
(二)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去法院起诉处理。
一旦确定是公司的责任后,公司要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承担行政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员工辞职时最好要积极办理交接,虽然公司会按规定开具离职证明,但公司为此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在证明中注明这一客观事实,一旦将其拿给下一家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录用。
二、辞职可以直接走人吗
(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三)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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