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发明人、设计人申请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批准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由两个以上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完成该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创造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属于共同所有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批准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立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以该协议为准。”
(一)在自己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作出的发明创造;(三)辞职、退休、转岗后一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创造的发明。非职务发明创造有两个条件:一是是否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指定的任务;二是不使用单位提供的材料和技术条件的发明创造,综上所述,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当然不属于单位,而应当属于发明的设计人,个人可以申请专利权,但认定的非职务发明需要满足不属于本单位的特定任务,不使用本单位提供的任何技术条件
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如何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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