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雇佣童工的举报方法如下:
(1)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雇佣童工的,发现者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举报信或者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雇佣童工怎么处罚老板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到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到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雇佣17岁童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雇佣17岁童工的,已经年满16周岁,不算童工,不予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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