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因为实际情况需要延长的,延长时间也不超过12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多少?
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三、停工留薪期有护理费和伙食补助吗?
1.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经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或者按该定点医疗机构的护工标准支付护理费。
2.伙食补助: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发给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外省市就医的,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四、停工留薪期怎么申请延长?
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要求延长期限的,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单位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未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延长。延长停工留薪期不少于1个月,但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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