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不少“上班族”们利用带薪年休假,实现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然而,也有部分人因“领导不休,我不敢休”、忌惮薪酬减少、晋升机会受影响等原因,选择放弃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中呈现“冷热不均”的情形,职工合法休假权利如何得以保障?
武汉民企员工李女士工作七年,平时工作时常需要加班,至今还没休过一次假。这个暑假,李女士从朋友圈里看到,在机关工作的同学纷纷陪孩子去外地游山玩水避暑,自己却默默选择在办公室加班。
李女士没敢向老板提出休假,她说看到其他同事都没有主动提,自己也不好意思说。她担心休假不成反被裁员,“现在一份好的工作不好找”。
李女士的顾虑不少企业职工也有。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执法人员近年来在对企业进行的带薪休假专项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主和员工仍把带薪休假视为一项福利,而不是劳动者的一项合法权利。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施行十年,带薪休假在我国的认知度和覆盖面逐步扩大,但带薪休假的普及“冷热不均”,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落实难的问题。
“我们单位对于带薪休假没有明着阻碍,休假后每月工资照发,但到年终发奖金的时候,就发现少了一些。今年暑假我就不请假出去玩了。”武汉企业职工刘先生说。
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认为,企业违规成本低是带薪休假执行难的关键因素。多位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指出,在检查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不落实带薪休假的企业与落实带薪休假的企业相比,不放假反而成本低、收益高。
也有专家认为,带薪休假推行难,在于社会上的带薪休假理念还没形成。在一些党政机关,“领导不休,职工就不敢休”的情况依然存在。在一些私营企业,老板认为职工休不休假由自己说了算。
如何让带薪休假制度得到落实?湖北省就业促进会专家周腊元说,要让全社会了解到带薪休假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一项权利,年休假制度可以提高劳动者对企业的认同感和生产积极性,能够间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此外,还有专家建议建立更加严格的约束机制,将带薪年休假的相关条款确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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