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经竣工验收的,不能投入使用,不动产登记机构不能办理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其他必要材料。
一、工程验收业务流程
工程验收业务流程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1、项目工程在建设完成后,企业在受到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的部门或者有关的人员编制竣工决算表,并组织有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或者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的准备及其正式验收工作。
2、企业对于编制好的工程决算表要进行专业化、专门化的审计监督,重点审计项目工程的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的所需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决算是否正确,竣工清理是否全面完成等有关竣工的情况。
3、企业对于未经工程决算审计的项目工程部分,不得组织相关的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因为这一方面涉及到企业的财务付款是否完全,是否保护企业财产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因为未经审计的工程项目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一一解决好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4、需要交付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工程验收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才能组织验收工作,否则会因违反质量标准而给企业及社会公众带来危害,包括对财产的损害和对人身健康的危害。
5、企业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应当注意要求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的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正副本以及电子版本,同时应当要求提供编制好的财产使用清单,及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6、企业应当注意建立健全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从而建立完整的项目工程档案,以备检查或查遗补漏。
7、企业针对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应当注意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评估制度,并且将评估的重点放在项目工程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项目工程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并将这些评估的结果作为对于工程项目有关参与的单位及其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实际中,按规定,一般房屋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使用期限为70年。此外,房屋的产权年限通常不允许重新计算。因此,不管是买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都需要注意剩余的使用年限有多少,避免遭受额外损失。
例如,一手商品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其实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开始计算,等购房者拿到房屋时,往往已经过了两三年的使用年限。
在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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