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有口头承诺吗
时间:2023-06-24 21:53:00 2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竞业限制口头承诺不可以。竞业限制属于劳动关系中的一种,而产生了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一、如何处理事实劳动的关系?

事实劳动的关系的处理:(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三、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但在实践中,很多劳动都有意无意的拒绝签定劳动合同,这样会使用人单位处于不利的地位。那么用人单位如何规避风险呢?在用工一个月内拒签的,终止后按实结算报酬即可,用工一个月以上的,需支付一个月以后期间双倍工资并计算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劳动都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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