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盖楼死亡,是否构成工伤赔偿?应该如何索赔?
开封县的38岁农民工李石山走了。12月27日上午9时许,他在郑州盖民房时坠楼身亡,家中的残疾儿子没能等到父亲拿回的看病钱。昨日,李石山的妻子说,包工头愿拿1万元赔偿,这让她无法接受。
事件
38岁农民工坠楼身亡
李石山家住开封县西姜寨乡高寨村,今年38岁,只要农忙结束,他就会外出打工,帮人家盖房。
今年10月底,李石山又跟着他的老工头——老高,来到郑州给人家盖民房。老高是新郑人,这几年,李石山一直跟着他干。这次,他们来到了中原区的酒沟村,要给村里的一个队长盖6层楼。
12月27日上午9时许,李石山和5个人在已经盖好的5层楼楼顶上楼板。农民工李云顺在楼下拉楼板,他说:刚上了5块楼板,就听上面的人喊出事了。我赶紧跑到5楼一看,才发现是李石山从5楼楼顶掉到了5楼地面上。
据李云顺说,楼顶离地面也就3米左右,在用棍子抬楼板时,棍子突然折断,李石山摔在了5楼的水泥地上,后脑勺着地,鲜血直流。我摸了摸,当时就感觉没呼吸了。
随后,赶到的120急救人员跑上5楼进行抢救。不久,宣布李石山死亡。
当天下午3时许,李石山的家属赶到现场后拨打了110。随后,房东以及包工头和现场的农民工都被帝湖派出所民警带走,目前仍在调查中。
家属
包工头只愿意赔偿1万元
昨日下午2时许,河南商报记者来到酒沟村看到,这处民宅主体还未完工。5楼地面上,一床被子盖着的正是李石山。从最西侧的一间屋子往上看,可以清晰地看到插在楼板孔里已经断裂的木棍。
李石山的妻子孙景叶说,他们有两个孩子,儿子15岁,女儿6岁,儿子嘴有残疾,一个耳朵也有问题,女儿一只眼睛有毛病,李石山攒了几千块钱,刚给女儿换了晶体。
我的天呀,这可让我们这个家怎么过呀!孙景叶说,快过年了,儿子在家天天数着日子,盼着父亲早点拿钱回家给他看耳朵。
李云顺说,他们给人家盖民房时,工头从来没提供过安全帽,更没什么防护网。我们早就习惯了。
李石山的内弟孙国防说,包工头曾提出,愿拿1万元安抚金。1万元连丧葬费都不够,他家中还有两个残疾儿女,我姐姐说无法接受。
律师
农民工的死
应按工伤死亡赔偿
村子里,很多村民家中也正在盖房,农民工们几乎没有一个戴安全帽的,外墙也根本没有防护网。
对于李石山的死,村民李先生认为,有些安全防护措施自己应该做好。我觉得死者自己也有责任,他可以要求工头换掉不结实的棍子。房东和工头也应该为此负责。
村民王女士说,村里现在到处都在盖房,有些是房东和包工头两人口头上一说,房子盖好后,给钱就行。农村人盖房,签合同的太少。我觉得包工头的责任大一些,毕竟农民工是跟着他干活的。
律师说,首先要看是包工头带着李石山给房东盖房,还是房东雇佣李石山等给他盖房。如果李石山是长期跟着包工头盖民房,他们之间就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这样的话,李石山的死应按工伤死亡,包工头要为李石山的死亡埋单。
张少春说,工伤死亡赔偿包括很多,李石山今年38岁,各种费用加在一起的话,包工头老高要赔偿其20多万元。
安庆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