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二、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欠条起诉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性案件其缴纳诉讼费的比例应该按照如下标准进行记算,其计算的标准的基数按照原告诉讼申请书中所申请的标的为标准。
1、原告申请的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其缴纳诉讼费的金额均按照50元进行收取,如果按照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其缴纳的金额减半收取,收取25元;
2、标的超过1万元,而不超过10万元,其缴纳基数按照总标的的百分之二十五进行记算,同理,如果案件审理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其缴纳的诉讼费将减半进行收取;
3、总标的金额超过10万元,不超过20万元的,其缴纳诉讼费的计算标准为按照总标的的百分之二进行记算,同理案件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其缴纳诉讼费的金额将减半收取。
4、诉讼总标的超过20万元不超过50万元的,其缴纳诉讼费的金额按照总标的的百分之1.5进行记算,同理按照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其缴纳诉讼费应当减半收取;
5、总标的金额超过50万元而不超过100万元,那么其缴纳诉讼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总标的的百分之一进行记算,同理,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按照缴纳诉讼费应当减半收取;
6、案件的总标的超过100万元而不超过200万元的,其缴纳诉讼费的金额按照总标的的百分之0.9进行记算,同理,案件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其缴纳诉讼费的记算金额将减半进行收取;
7、申请的总标的超过200万元而不超过500万元的,其缴纳诉讼费的标准按照总标的的百分之0.8进行记算,同理按照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其诉讼费将减半进行收取;
8、案件总标的超过500万元,而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诉讼费的缴纳金额按照总标的的百分之0.7进行记算,同理,如果案件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那么案件诉讼费将减半进行收取;
9、如果案件的总标的超过1000万元而不超过2000万元,那诉讼费的计算标准按照百分之0.6进行记算,如果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那么诉讼费应当减半进行收取;
10、如果案件的总标的超过2000万元的,其缴纳的诉讼费依照总标的的百分之0.5进行计算,同理,案件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诉讼费应当减半进行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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