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权属登记有几种方式,房屋权属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一般登记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房屋权属进行统一登记县级根据需要在一定时期内。(2)初始登记是指对新建(竣工)房屋或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权属登记。(3)过户登记是指房屋因出售、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定等原因发生权属转移后的房屋所有权登记。(4)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房屋现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房屋进行权属登记。
-房屋所在街道、门牌号、户名发生变化;
-房屋面积增减;
-房屋改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权利登记是指通过设定抵押、典当等权利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5)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其他权利终止等原因发生的房屋权属登记。第二,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必须在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后,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为了帮助您完成房屋权属登记这一步骤,本文介绍了房屋权属登记的作用、办理过程、时限、内容等。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因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房屋权属、抵押、典当等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行为。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上的名称。共有人应当共同申请房屋共有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由登记机关直接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应当将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的有效证件报送登记机关审查。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提交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房屋权属登记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如果您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帮助。如果您或您的朋友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但不知道具体登记要求或相关条件,可以在网上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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