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
1、乱占耕地建房;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
房屋所有权登记要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6、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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