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近日成立。新成立的委员会今年将完善集体合同地方立法,加快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立法进程,出台具有深圳特色的《深圳市集体协商条例》,明确规定集体谈判的权利、程序、谈判僵局的处理以及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法律责任等,为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提供依据。
今年,委员会还将致力于推动集体合同的签订,在过去基础上力争完成签订集体合同企业达3000家的目标,同时争取在一定规模的企业中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行业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将继续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使三方机制向街道、社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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