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怎样?
时间:2023-03-27 06:40:19 4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事业单位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对于行政区内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专业性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有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的经费中仍然占主导地位。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类。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

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待遇概括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每周5日工作制。全年法定节假日10天,其中:元旦休假1天,春节休假3天,“五一”休假3天,“十一”休假3天。延长工作时间的,机关、事业单位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加班的天数可由单位内部实行调休。

2、工作人员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婚年龄的初婚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生育时可享受90天的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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