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指的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案时,依法采取的一种简化相关手续、迅速办结案件的程序。例如人民法院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应在三个月内办结。
一、简易程序案件立案之日起在几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案件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所以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审判工作。因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三个月内审结不了的,说明该案件不宜作为简单民事案件审理,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二、简易程序怎么判
走简易程序没有规定一定会当庭宣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简化:(1)审判组织的简化。(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3)出庭支持公诉的简化。(4)证人、鉴定人出庭的简化。(5)法庭调查的简化。(6)审判期限缩短。
三、简易程序多久开庭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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