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续签劳动合同仍然在职有赔偿吗
未续签劳动合同仍然在职有赔偿。主要有以下赔偿。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没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全文4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