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应该注意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否与面试时告知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可以拒签签订;其次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相关必备内容。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一、单位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可针对工作内容、工作地单、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等等方面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即生效。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包括哪些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