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组成一个企业或一个企业兼并另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
一、公司分立的主要形式及法律后果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
①企业分家,股东不分家。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均衡地同时取得全部分立企业的股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票依法注销,被分立企业依公司法规定解散。
②企业分家、股东也分家。被分立企业的不同部分股东取得不同分立企业的股票,同样,被分立企业依据公司法规定解散,股票依法注销。
2.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二、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的区别
1.定义不一样: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联营企业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
2.分类不一样:合营企业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联营分为紧密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
3.投资者的影响不一样: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合营企业的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三、什么是企业并购
收购与兼并是企业外部扩展的主要形式,收购和兼并统称为并购。企业收购,指一个企业用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经济行为。
企业兼并,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的一种经济行为。兼并也称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统称为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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