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与雇佣性质上的区别有:
1、是否具有从属、支配、控制的关系;
2、是否由一方提供劳动所需的材料、场所;
3、是否由工作一方持续提供劳务;
4、是否由一方定期支付报酬;
5、劳动一方的工作内容是否为接受劳动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以上内容全为肯定选择的劳动方式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雇佣和承揽最大的区别
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最大的区别,就是合同的标的不同。二、承揽法律关系的劳动可以由承揽人自主支配,而雇佣法律关系的劳动则由雇主安排。三、承揽人劳动与雇员劳动的技术含量不同。四、承揽法律关系与雇佣法律关系的支付方式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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