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面积的商品房,主要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限价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三点。第一,两种房的成本结构不同。第二,租售政策不同,经济房只用来销售并不租房。而商品房可以选择出售,也可以选择出租。第三,购买对象不同。限价房主要的购买对象是一些中低收入的家庭,购买限价房需要申请审批制度,而对于商品房的购买对象来说就不受限制了。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区别
1、保障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
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
A、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的户口。
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居民户口或持某某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
B、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不同。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比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高。
3、土地来源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4、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
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5、销售价格不同
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6、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7、退出条件不同
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
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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