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调薪的法律性质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调岗调薪应视为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可见,调岗调薪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的企业管理行为,另一方面是企业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变更。
2、法定情形: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和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协商一致变更:除法定情形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的变更: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调岗降薪合法吗
如果单位可以举证员工不胜任工作时调岗降薪是合理的。《劳动法》规定,员工不胜任工作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并且可据岗变薪变原则调整员工的工资。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又根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原则上,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
其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作出的调岗降薪的决定是否合法有效,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据此,要认定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首先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任务或工作量。
二、单位调岗降薪的维权途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单位有法定理由或者用人单位与工人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才能对工人实施调岗调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就强行调岗调工资可以选择这样两种维权途径:
1、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原工资。
2、如果单位在你不到新岗位后拒不安排你的岗位、停发薪水的话,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你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