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15天的时间内未作出裁决可以起诉,当然这样的一种15天的规定,他指的是不满意劳动仲裁或者其他类型的仲裁所作出的决定,但是,如果没有提起仲裁或者是提起仲裁,不想仲裁的情况之下,都是可以随时诉讼的。用人单位对以下情形的裁决不服,不能起诉;劳动者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是否可以起诉
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生效后,如果一方履行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服生效裁决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