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定程序制订员工手册如何通过
经过与多家企业HR的交流与沟通,我们设计了以下流程,供各界HR们参考:电子邮件与纸质交叉法。
一、电子邮件法
1、作出员工手册草案
2、让公司网管将公司员工的电子信箱,设定为收到邮件后自动回复状态。
3、通过电子邮箱,向所有员工电子信箱发送,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限定大家一周内提出具体意见或者建议。
4、三天后,跟进一个群发邮件,说明公司已经收到了多少回复意见,限定的天数还有四天,希望大家踊跃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
5、满一周后,终止民主制订程序。
二、纸质法
1、将草案下发到职能部门,并要求职能部门领导监督该部门所有员工签收草案,同时说明一周内要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供提出意见的渠道和方式。
2、一周后结束民主制订程序
以上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相互交叉,则公司的民主制订程序,应该不会有问题了。
公司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是法定要求,主要方式主要由以下几种:
一、会议或培训。如开会讨论,组织规章制度知识考试,组织培训等。同事保存会议或培训的记录,并让员工签字。
二、本人签收。如发放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印刷文本,并让员工签字,说明已经收到并阅读相关规章制度,且愿意遵守。
三、公示公告。在公司的公告栏或者单位网站上公告。
四、电子邮件。向每位员工发送电子邮件告知。电子邮件并不适用所有企业,一是取证和保留证据都有局限,二是很多大型工厂或不发达地区的员工不具备人人使用个人邮箱或企业邮箱的条件。
规章制度的发布主体肯定只能是公司,而不能是业务部门,即使是人力资源部也不合适。
已通过的规章制度如果要修改,程序与规章制度的制订是一样的,也要经过民主协商和公示告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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