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过程中,若公民受到性别歧视的时候是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面对求职单位的女性性别歧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性无论是在求职还是在工作中由于跟男性的不同容易受到限制,同时几千年以来的男尊女配的封建思想并没有完全根除,女性群体肩负的斗争任重而道远。随着法制社会的完善和建立,对女性权益的保障也在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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