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时间:2023-06-29 08:45:05 160人看过 来源:网上公开内容整理

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续签合同有时间限制吗

续签合同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第二次续签合同签几年

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中一般是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想要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就是算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在法律上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多久都可以,但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事实劳动关系怎样解除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以上规定,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均可按照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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