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指定监护人;
3.对指定不服,应当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审理是否应当撤销指定。
二、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范围是什么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范围是:
1.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2.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5.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6.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7.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应该是户主还是父母做监护人
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是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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