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职工失踪或无法领取工资时,家属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相关规定。同时,用人单位也有责任书面记录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最后,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职工如果失踪了,工资没有领取,家属可以代为领取。如果劳动者本人无法领取工资,他们可以委托亲属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者失踪,工资能委托谁领取?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其工资应当由其供养的配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领取。因此,如果劳动者失踪,其工资应当由其供养的配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来领取。另外,《劳动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并且支付日期应当是劳动者本人工作时间前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如果劳动者没有供养人或者供养人无法领取工资,则其工资应当上缴国库。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或其家属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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