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法律明确规定了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股东可以以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合理合法的投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一、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怎么办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一般应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人。招标采购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投标报价的2%。
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未履行法定招投标程序的无效,如果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三、未招标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吗
未招标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招标后未能在一个月内签订合同是不合法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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