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继续投资是可以的。在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后,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申请公司回购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投资怎么撤资
股东投资撤资的方式:
1、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撤资。转让股权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通过异议回购的方式撤资。即公司盈利,但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其他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全文5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