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发两倍是违反国家劳动法的!在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单位必须发给加班职工300%的加班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加班如何发给相应的补偿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150%。
二、计算日工资法律依据
国家规定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若存在加班情况,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三、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是否违法
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是否违法需要具体分析,单位用补休代替加班费的,通常只适用于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情况,要是在平常安排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话,则不能用补休替代加班费,这样就是不合法的。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法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