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盖章吗
签劳动合同不需要劳动局盖章的。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签订或者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签过劳动合同还算应届吗
签过劳动合同不一定算应届。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就算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也算应届生,如果不是在毕业的当年就不算应届毕业生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日内,当事人对劳动纠纷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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