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竞业限制补偿的强制性条款能合同约定吗?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补偿。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怎么解除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的解除:1、协商解除;2、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解除;3、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导致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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