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定义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其作用是为企业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工资指导线测算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
二、组成结构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三、制度内容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它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企实现工资总额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国企收入分配具有约束作用。
四、各省工资指导线
1、10省份公布2014年工资指导线
2014年6月17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湖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新疆、四川、辽宁等共10个省(区、市)发布了2014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在这14个地区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湖北的基准线最低,为10%。其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值得注意的是,与2013年相比,多地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出现了下调。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副所长张车伟表示,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下调,与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压缩有很大关系,这意味着今年企业整体工资增长态势可能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由于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指导性建议,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所以它并不能代表工资的实际增长状况。”张车伟表示,工资应该更多地由市场决定,工资真正涨多少应该由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协商,关键是要形成和完善劳资之间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1]
2、北京工资指导线
2014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北京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14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即基准线)为12%,最高水平(即上线或预警线)为16%,最低水平(即下线)为4.5%。
3、8省份公布2015年工资指导线
截至6月24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等8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在这8个地区中,新疆的基准线最高,为12%;在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均为18%,并列第一;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最高,为5%。
与2014年相比,8个省份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均无增长,均为持平或下调。
在基准线方面,除四川与2014年持平外,其余7个省份基准线均出现下降。其中,新疆、天津、山西、陕西这4省份基准线均下调了3个百分点,降幅最大。山东下调了2个百分点,北京下调了1.5个百分点,内蒙古下调了0.9个百分点。
在上线方面,北京与去年持平,山东、山西两省均从去年的20%下调至今年的18%,内蒙古从16%调到14.5%,新疆则从18%调至15%,天津从22%下调至18%,陕西从19%下调到15%,四川从18%下调至17%。
在下线方面,四川、山东、山西三省与去年持平,均为4%;北京从4.5%下调至3.5%,新疆从5%下调至3%,天津从4%下调至3%,内蒙古从3.5%下调至3%,陕西从6%下调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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