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5-07 16:32:36 1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因工伤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出差到医院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批准后,受伤职工到统筹区域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意外伤害、职业病需要停业就医的,停产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应当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本条例所称个人工资,是指受伤职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我的工资低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发现用人单位不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是劳动者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标准的乘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按全体职工的实际工资缴纳

如果单位不按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属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是劳动部门可以对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降低,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损失

3.在计算因单位违法行为给您造成的治疗损失时,是否按实际工资计算,要看实际工资是否超过所在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如果超过3倍,只能按3倍计算。如果不超过3倍,则按您的实际工资计算。如果你所在城市的平均工资是800元,你只能按2400元计算,因为你的工资是800元的三倍多。如果你所在城市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三倍就是3000元。如果您的工资不超过800元,将按您的实际工资计算

差额损失的赔偿要求应在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后60天内提交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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