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当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和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标准。按照当地规定,用人单位支付70%的费用,每天相当于21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护理费按照不同等级伤残标准计算,一级为138630元,二级为115525元,三级为92420元,四级为69315元。
按照当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用人单位会支付70%的费用,每天相当于21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一级为:192560%1220=138630元;二级为:115525元;三级为:92420元;四级为:69315元。
素 材 : 关 于 广 州 市 工 伤 工 资 标 准
根据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需要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提交。用人单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根据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工资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工资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上内容是一段关于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这段话,我们可以得知当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21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24个月。护理费则由单位负责,而评定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按月计发。另外,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工资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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