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辞职后的工资
时间:2023-07-08 10:45:03 18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前一个月辞职,工资不得克扣,且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结清工资,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由于你的离职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那么你还应当承担用人单位损失的赔偿责任。

员工辞职不能“说走就走”

咨询:我是一名高职毕业生,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小时工将近1年了。因为想参加更理想的岗位的招录考试,所以向老板提出辞职以便集中时间备考。但是老板说,公司现在很忙,少一个人会很麻烦,因而不同意我辞职,并且说如果我一定要走,那么会扣我的工资。我觉得他说的很过分,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我可以一走了之吗?

律师解答:首先要确定的是,职工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即小时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如果职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之规定,职工可以依法随时提出辞职。

如果职工的工作时间超过上述规定,职工就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普通的劳动关系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虽然职工有权辞职,但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因为《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无论职工属于哪一种用工形式,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都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9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辞职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新时间:2024-01-23 16:45:27
查看辞职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辞职 最新知识
针对怎么计算辞职后的工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怎么计算辞职后的工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