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终止,发放工资时间应该在合同结束时间由单位一次性结清。《劳动法》明确规定,延期支付离职员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实际操作中,工资何时清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具体的时间,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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