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经过复议怎么办
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具体流程是: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不服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不服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十五天以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哪些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1.审查范围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2.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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