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类型
一、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卫生局责令某企业停产整顿,是限制其经营权利。对公民、组织应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如税务机关因某国有企业确有困难,根据其申请决定免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权利或已经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变更,如在发放了土地所有权证后,考虑到有不合理因素,又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划给邻村所有,再如,税务机关根据某企业的申请减少了其应缴纳的税款。(4)不行为,或称不作为。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查看原文
2具体行政行为四个特征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其特征包括: 1.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 2.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3. 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4. 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5. 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只有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方可为有偿的。 综上所述,行政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单方意志性、国家强制力和一定的裁量性等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 师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 师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查看原文
3行政事实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在于法律效果、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对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的行为,而行政事实行为是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可致权益损害性的特征。行政事实行为包括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及相关行为,如侵权行为。因此,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行为在法律效果、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上存在明显区别。 行政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效果、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行政事实行为则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可致权益损害性的三大特征。行政事实行为不仅包括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还包括与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相关的行为,如暴力的侵权行为。因此,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行为在法律效果、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效力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行政事实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效力和性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事实性质的行为,它...查看原文
4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4、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行政侵权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二)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三)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四)因果关系,只有当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政机关才承担赔偿责任。二、被授权组织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区别主要有(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查看原文
5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区别
1、概念不同。 2、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 3、法律特征不同。...查看原文
6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
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通常有: (1)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为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 (2)具体行政行为所根据的客观事实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经不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已经没有事实根据,需要废止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已经实现,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查看原文
7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效力可以溯及至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 根据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也可以自撤销之日起失效,但是当事人在撤销决定作出之前一直要受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查看原文
8不可诉行政行为具体指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查看原文
9行政补偿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赔偿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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