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立案。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会对是否有证据或证据证明力等问题进行审查,并在判决中作出决定。起诉必须符合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条件,并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符合条件的起诉,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则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在审理环节,当事人不提供证据可能会导致败诉。
在民事诉讼中,只要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一般的案件就可以立案。至于是否有证据或者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由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审查,并在判决中作出是否支持诉讼请求的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因此,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并没有要求当事人在立案环节必须提供证据。当然,在审理环节当事人如果不提供证据则很可能导致败诉。
起诉条件中是否要求提供证据?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条件中要求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裁决的活动。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供证据是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原告应当提供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对于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认为不合法的,应当提供相反证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提供证据是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同时,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和被告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据,并对所提供的证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中,只要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一般的案件就可以立案。至于是否有证据或者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由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审查,并在判决中作出是否支持诉讼请求的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提供证据是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重要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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