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劳务分包产生纠纷后,如果发包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发包人可以作为案件的被告,因此劳务分包可以起诉发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二、工程劳务分包纠纷怎么预防
1、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1)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企业劳务作业的资质等情况,以免签订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2)必须签订劳务合同。
(3)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2、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1)通过劳务公司派遣。
(2)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3、禁止使用自然人(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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