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工伤认定期限
从签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证明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换言之,不是以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而是从你签收的次日起算。这有点像,在诉讼活动中,上诉期限是以你签收一审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相关保险公司按照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如下费用:
(一)实际发生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二)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伤复发医疗费等各类费用。
(三)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符合配置辅助器具条件、确需配置的,按照《实施办法》和《通知》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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