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定工伤,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下是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为了认定工伤,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下是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 伤 鉴 定 需 要 哪 些 证 据 ?
工伤鉴定需要的证据包括:职工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些证据是工伤鉴定中必不可少的,用于证明职工在工伤发生时受到的伤害程度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等。同时,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也是工伤鉴定的重要证据,用于证明职工的工伤情况和医疗状况。在工伤鉴定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未能提供必要的证据,工伤鉴定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为了认定工伤,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工伤鉴定需要的证据更为关键,包括职工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些证据是工伤鉴定中必不可少的,用于证明职工在工伤发生时受到的伤害程度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等。同时,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也是工伤鉴定的重要证据,用于证明职工的工伤情况和医疗状况。在工伤鉴定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未能提供必要的证据,工伤鉴定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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